#对网络谣言说“不”#天津爆炸、股市波动、抗战阅兵网络造谣案件汇总
近三个月以来,股市波动、天津港爆炸事故、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等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和国家重要活动的谣言“甚嚣网上”,一时间搞得人心慌慌。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8月30日,公安部网站显示,已依法查处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人员197人,责成相关网站关停网络账号165个。
梳理近三个月部分已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谣言,可以发现,这些编造传播谣言者的初衷,不外乎以下几个:
一是部分别有用心的网民或某些境外敌对势力在每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活动时,都会编造传播谣言,发泄极端情绪、制造轰动效应;
二是为达到博人眼球、引发关注、恶作剧、或发泄不满情绪等的目的,偶尔编造或转发不实信息;
三是不加以思考、不加以辨别,随意转发境外信息或小道消息;
这些人的共同特点是其法律和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造谣传谣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有分析认为: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社会高危风险之一,对其进行全面防治应该成为常态。
盘点近三个月以来部分已被
公安机关查处的网络谣言案件
案例一:《财经》记者撰写不实报道被采取强制措施
财经》杂志记者王晓璐,撰写不实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在《财经》杂志及财经网发表后,导致股市出现异常波动。8月25日晚,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王晓璐受审画面在央视曝光。
案例二:郑州晚报微信公众号造谣被关停一周
郑州晚报微信公众号,未经核实,将微信朋友圈中所谓 “天津市主要领导调整”的不实消息编发成微信预览新闻稿件,发布至郑州晚报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和其他新媒体平台,造成恶劣影响。随后,国家网信办责成广东省网信办依法对郑州晚报微信官方账号作出关闭一周的处罚。
案例三:湖南一网民谎称制造天津爆炸
湖南省祁阳县28岁待业青年谭某某,为了恶作剧,在天涯社区天津版块发布了一条题为“天津爆炸我虽错,但我不后悔”的帖文,谎称爆炸是其制造的,被湖南祁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
案例四:三网民编造传播天津爆炸伤亡受损等不实信息
北京24岁女网民丁某,随意转发来源于互联网的虚假信息“天津爆炸消防官兵死了300多人,总共死了1300多人”。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天津网民曹某某,自2015年8月13日晚23时开始,连续多日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多条不实信息,内容为“爆炸方圆一公里,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众死亡480余人,21吨TNT约等于17万颗手榴弹或是15000发坦克弹同时爆炸的效果,重症监护室里52人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等。这些信息被不明真相的网民浏览和转发,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曹某某被天津市东丽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天津网民康某某,在QQ空间发布内容为“普通群众死亡482人,重症监护室52人没脱离生命危险、消防大队死亡11个中队400多人,两次爆炸全部阵亡,总计死亡人数1300人”等不实信息。被天津市大港分局行政拘留5日。
案例五:河北一商贩发布煽动袭击阅兵的恐怖信息
河北承德37岁水果商贩孙某,为增加粉丝吸引关注,从而卖出更多水果,在微博上发布煽动袭击阅兵的恐怖信息,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案例六:两网民编造传播股市虚假信息
广东网民曾某某,没有考虑信息来源和信息真假就随意转发境外谣言, 散布“高层内斗做空股市”虚假信息,被查。
济南一报社记者刘某,为宣泄炒股亏损情绪,在东方财富网股吧编造发布名为“东莞证券针对5000万VIP的风险预警”的虚假信息:“通知客户:周四之前,把所有仓位调整到半仓以下,能空仓就空仓,预计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在东莞证券发布澄清公告和大盘走势下跌后,刘某仍多次跟帖坚称其所发消息属实,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网络谣言的整治之路
对网络谣言说“不”
借助新媒体的传播平台,网络谣言这颗“毒瘤”快速滋生并蔓延开来,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和重要活动时,谣言往往漫天飞散,成为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场灾难。网络谣言危害极大且性质恶劣,正如今年8月30日公安部网站所刊载的那样:“这些造谣传谣行为蓄意蛊惑人心、制造恐慌情绪、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早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宗庆后等多名代表委员建言应严打网络谣言。
近日,由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在第三十二条新增条款,明确网上造谣传谣入刑。该条款指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知名法学专家徐宗新认为:“这次刑九新法对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设立了法律高压线,给网络行为划上了一道“硬杠”,使广大网民对法律心存敬畏。”
其实,这也是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注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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